請問巫師 #213
7 比 5 BJ 額外賭場優勢
| 甲板 | 增加 |
| 1 | 0.46% |
| 2 | 0.46% |
| 4 | 0.45% |
| 6 | 0.45% |
| 8 | 0.45% |
非唯一骰子組合
| 骰子 | 組合 |
| 1 | 6 |
| 2 | 21 |
| 3 | 56 |
| 4 | 126 |
| 5 | 252 |
| 6 | 462 |
| 7 | 792 |
| 8 | 1287 |
| 9 | 2002 |
| 10 | 3003 |
| 11 | 4368 |
| 12 | 6188 |
| 十三 | 8568 |
| 14 | 11628 |
| 15 | 15504 |
| 16 | 20349 |
| 17 | 26334 |
| 18 | 33649 |
| 19 | 42504 |
| 20 | 53130 |
| 21 | 65780 |
| 22 | 80730 |
| 23 | 98280 |
感謝《應用組合學》的作者艾倫‧塔克 (Alan Tucker)。
2007 年最高稅率為 35%,但這只適用於 349,700 美元以上的收入。該點之前的收入稅要少得多。假設他的秘書是單身,沒有受扶養子女,她的薪水為 10 萬美元。首先,我們減去最低扣除額。 2007 年單身申報者的標準扣除額為 5,350 美元。個人扣除額為 3,400 美元。因此,我們還剩下 100,000 美元 - 5,350 美元 - 3,400 美元 = 91,250 美元的應納稅收入。對於 2007 年的單身申報者,收入的前 7,825 美元稅率為 10%,然後是 15% 至 31,850 美元,然後是 25% 至 77,100美元,因此,她的所得稅應為:0.1×7,825美元+0.15×(31,850美元-7,825美元)+0.25×(77,100美元-31,850美元)+0.28×(91,250美元-77,1000 美元) = 175美元。這僅佔她收入的19.7%。我所有的假設,例如她的收入、報稅身分以及不逐項申報,都對她不利,或者說,她的稅率更高。
現在我們來算是社會安全和醫療保險。 2007年,社會安全稅為6.2%,最高可達97,500美元,之後就完全取消了。 2007年的醫療保險稅率為1.45%,沒有上限。所以,她的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總計為6.2%*97,500美元+1.45%*100,000美元=7,495美元。算上這些稅款,她的總稅率為(19,660.75美元+7,495美元)/100,000美元=27.2%。但距離30%的目標仍差2.8%。
我猜她可能也考慮到了最終是她要為雇主支付相應的社會安全和醫療保險稅。對於那些不知道的人來說,社會安全和醫療保險稅實際上是從你的支票中扣除的兩倍。雇主支付另一半。然而,包括我在內的一些人認為最終是僱員要支付這兩項費用。如果雇主不必繳那項稅,他就有更多的錢支付員工薪水。當你像我一樣是自僱人士,必須支付這兩部分費用時,很容易有這種感覺。如果你將社會安全/醫療保險稅翻倍,稅率現在是(19,660.75 美元 + 2×7,495 美元)/100,000 美元 = 34.7%。我猜這 4.7% 的差額是因為她賺得不到 10 萬美元、已婚、有受扶養人、逐項列出扣除額或以上幾種情況的綜合作用。
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對華倫·巴菲特來說影響不大。首先,97,500 美元的社會安全上限對他來說微不足道。其次,這些稅適用於工資,而不是資本利得,因為他將大部分的收入定義為資本利得。
所以,這是我對巴菲特先生言論背後的數學原理的最佳猜測。
更新:這篇專欄文章發表後不久,我收到了以下回應。為了公平起見,我提出以下論點:巴菲特先生繳納的稅金過多。
我饒有興趣地讀了你對那位「憤怒」人士的回答,他覺得華倫‧巴菲特繳納的稅金比例比他的秘書還低,這太不公平了。我對你的回答感到失望,因為它沒有糾正暗示巴菲特繳納的稅款比他的秘書還少的錯誤訊息。首先,正如您所說,投資收入確實要以15%的稅率徵稅。這其實是雙重課稅,因為巴菲特先生投資的勞動所得是依照他36%的邊際稅率課稅的。這就像是蘋果和橘子(工作收入和投資收入)的比較。
其次,不應該只看百分比。用賭博的用語來說,應該看「賠付」。我非常肯定,巴菲特先生當年繳了數百萬美元的稅款,而他的秘書只繳了數千美元。你的讀者不應該更憤怒嗎?一個國家公民為同樣的政府服務繳納的稅款比其他公民高出數千倍?人們完全可以毫不猶豫地說:“我聽說沃倫·巴菲特繳納的稅款比他的秘書多一百萬倍,這太離譜了!”
我只是想指出,只看“百分比”而不看“實際賠付”是謬論。這跟你很多賭博謬論類似。
此致,
凱文A.(達拉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