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打擾標誌收集-2019年11月7日
我收藏的眾多物品之一是飯店的「請勿打擾」標誌。標誌必須標明特定酒店的名稱才能被添加到收藏中。換句話說,不能是那種可以掛在任何飯店門上的通用標誌,也不能是那種只標明大品牌而不標明具體飯店的標誌。另一個要求是,我必須住過這家飯店。
以下是我收藏的大部分物品的圖片。

中國/香港

拉丁美洲。由左至右-墨西哥城、哥斯大黎加(2)、阿根廷(2)、烏拉圭

歐洲。由左至右——摩納哥、冰島、德國

拉斯維加斯

其他。由左至右——多倫多、多明尼加共和國、雷諾、紐約市、聖地牙哥縣

最後,這是我最喜歡的,來自俄勒岡州胡德山的Timberline Lodge。如果你覺得它看起來很眼熟,那是因為它曾被用來拍攝電影《閃靈》中瞭望台的外景。
之所以提起這件事,是因為有人在我的「拉斯維加斯巫師」論壇上發了個帖子,標題是「從飯店房間偷東西」。在那裡,我承認挪用了「請勿打擾」的標誌。為了辯解,我得說,瞭望飯店的那個標誌太好看了,不該偷。我跟前台要了一塊,他們以像徵性的價格賣給了我一塊。我問了大家對這種做法是否合乎道德,我想大家都覺得偷走那些標誌只是輕微的盜竊行為。
現在我感到內疚。我在論壇上坦白了,並詢問了適當的懲罰來彌補損失。追蹤所有這些酒店,然後給他們寄幾美分(美元)來彌補更換費用,這似乎太荒謬了。我在論壇上想到的最佳方案是下次住飯店時給服務生留下一筆豐厚的小費。我覺得19個標誌(不包括Overlook飯店)每個標誌2美元,這已經很公平了。有人可能會說我沒有賠償正確的對象。我認為給某個地方的服務員38美元的小費應該能提升她的士氣,從而間接地讓她所在的酒店受益。
如果任何閱讀本通訊的人代表上述任何一家飯店,請聯絡我並提出我可以採取的賠償措施。我也歡迎大家就如何公平合理地償還我欠上述酒店的債務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