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的代價(第一部分)
經營一個網路論壇並不容易。如果每收到十封投訴,就能收到一封讚揚,那你就算幸運了。我可以列出一大堆挑戰,但我不會。我想說其中之一就是在保持討論符合論壇宗旨和言論自由之間找到平衡。就巫師網站而言,其目標是提高玩家在賭場的勝率,並促進對數學的欣賞。許多發文者似乎執意要讓人覺得其宗旨與此背道而馳。
眾多挑戰之一來自一位發文者,他聲稱親眼目睹另一位玩家在玩擲骰子遊戲時連續擲出 18 個 yo(總數為 11) 。從任何投擲開始,出現這種情況的機率是 39,346,408,075,296,500,000,000 分之一。這麼大的數字很難想像,所以讓我換句話說。地球人口為 76.74 億。擲骰子遊戲的速度大約是每小時 140 次。也就是說,如果地球上的所有人都每天 24 小時在不同的賭桌上玩擲骰子遊戲,那麼平均每 420 萬年就會觀察到一次連續擲出 18 個 yo 的情況。許多其他發文者也提出了類似的論點,認為事件的機率非常小。然而,這位發文者從未讓步,至今仍自豪地堅持他的故事。事實上,他聲稱在過去一個月左右的時間裡曾三次看到骰子一個落在另一個上面,每次擲骰子的機率大約是百萬分之一。
上述原告連續發布了數百甚至數千則關於這名18歲女孩的貼文。論壇上對此事件是否發生並無異議,似乎一致認為沒有發生。然而,論壇上對於此類指控是否出於惡意攻擊的目的而故意編造謊言卻存在分歧。論壇規則禁止人身攻擊,因此,如果直接指責原告說謊,就會被停權,這無疑是雪上加霜。
一直以來,直到今天,我都允許這位18歲少年的訴求成立,訴求者仍然是論壇成員,享有所有特權。我不想說“信譽良好”,因為我想找任何藉口永久封鎖該成員,但根據我自己的規則,我做不到。這就是言論自由的代價——你必須忍受那些你個人認為令人反感的言論,並且毫無疑問地知道這些言論是不真實的。
下週,在這個主題的第二部分,我將討論「拉斯維加斯巫師」論壇上對言論自由的最新考驗。它涉及一位會員,他的旅行報告似乎證明他僅憑對牌盒的感覺就能在百家樂中贏錢。這其中大約一半的勝率是在平局賭注上(實際獲勝的幾率為 9.5%)。同時,我堅持認為,就像我24年來一直堅持的那樣,除了作弊或優勢博弈之外,沒有其他方法可以戰勝像百家樂這樣的運氣遊戲。連續下注不僅不是優勢博弈,甚至對降低賭場優勢也沒有任何幫助。
我將在我的下一期新聞通訊中發布更多有關言論自由測試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