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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德勒海灣賭場飯店擲骰子錦標賽-2006年11月7日

巫師的新聞

來自巫師....

國會嚴厲打擊網路賭博

引用《再見小鳥》裡的一句話:「所以,它終於來了。終於來了,我知道終將到來的那一天終於來了。」至少在我關注網路賭博的七年裡,一直有立法試圖阻止它。過去,這類立法因特殊利益團體試圖增加豁免條款而陷入困境,最終導致任何法案都未能在國會順利通過。然而,就像華盛頓常見的情況一樣,反賭博法案在最後一刻被附加到一項規模更大、無關緊要的港口安全法案上,卻突然獲得通過。

該法案實際上並非禁止線上賭博,而是禁止美國銀行處理交易。然而,其效果卻大同小異,因為該法案導致許多遊戲網站不再接受美國玩家。許多此類網站可能會破產,或至少必須裁員,因為它們失去了大量客戶。

我諮詢了幾位律師,他們告訴我,投放線上賭博廣告並不違法,所以我們會繼續投放Bodog的廣告。我無意藐視法律,我只是不認為自己違法了,因為我沒有看到任何禁止廣告的條款。 Michael Bluejay 在下面會詳細討論這一點。

我堅決反對這項法律以及任何限制你隨心所欲自由的法律,只要你不傷害任何人,只傷害你自己。我為博狗繼續向美國玩家敞開大門而感到自豪,也很高興博狗繼續成為我們唯一的廣告商。

擲骰子錦標賽

10月21日至22日,我參加了在曼德勒海灣舉行的「擲大骰子」擲骰子錦標賽最高獎金為17.5萬美元,總獎金池為30萬美元。我估計參賽人數約72人。簡單算一下,每人平均贏利4167美元。然而,我注意到大約有一半的參賽者沒有獲勝的希望,因為他們的玩法可能會在和平時玩擲骰子一樣。參加錦標賽時,必須使用針對錦標賽的策略,這通常意味著投入足夠的資金,以便在贏錢後有機會領先。

每位玩家有三局遊戲,每局遊戲開始時籌碼價值10萬美元。共25次擲骰,不含最後的第26次「黃金擲骰」。錦標賽的獲勝者由三局遊戲結束時的餘額總和決定。此外,每局遊戲的獲勝者還將獲得1500美元的獎金。

我從過去的錦標賽中知道,要贏得獎金,就必須積極進取,要么大贏,要么輸。這次錦標賽每次投注的限額相當低,所以我乾脆把所有點數都押上了,4、5、6、8、9、10,希望能避免出現7點。

在我的第一局遊戲中,我擲出了大約七次七點,幾乎把我輸光了。緊接著又擲出了一次七點,讓我徹底破產了。第二局遊戲更糟糕,我記得在第三次擲骰子時我就輸光了。然而,第三局遊戲25次擲骰子只擲出了兩次七點(預期總分4.17)。幸運的是,這兩次七點出現得還不算太早,所以我累積了足夠的資金來應付。大約有一半的玩家或多或少都跟我一樣,但沒那麼激進。例如,他們有時會停止或取消下注。

第25次擲骰子後,我的籌碼達到了54.3萬美元,是桌上最多的。然而,我從排行榜上得知,前幾輪中籌碼最多的兩名玩家的籌碼超過了140萬美元。我既沒有希望獲得第一名,也沒有希望獲得第二名,但有望獲得第三名,獎金為2.5萬美元。第26次擲骰子是“黃金擲骰”,你可以隨意押注大於或小於7。若擲出7,則繼續擲骰子,直到擲出非7為止。

從數學上來說,小數和大數的賠率並沒有什麼區別,但在體育比賽中,我押小數和大數的賠率大約是20比1,所以出於習慣和忠誠,我把全部賭注押在了小數7上。一次投擲就贏了高達2.5萬美元的獎金。清點所有籌碼並記錄每個人的投注花了一段時間,但最終還是到了這一刻。擲骰者拿起特殊的橘色骰子,結果擲得非常糟糕,一個骰子落入了荷官的籌碼中。我看到另一個骰子是3。我花了好一會兒才找到另一個骰子,也是3個!

那記硬六至少暫時讓我排第三!然而,還有另外兩桌選手也有機會擠上去。結果花了將近一個小時才確認,但最後他們開始從第十名開始報名。我不僅保住了第三名的位置,還贏得了1500美元,因為我在第三輪比賽中獲得了第一名。

除了價值26,500美元的免費遊戲籌碼外,我還獲得了一個漂亮的水晶獎杯,並與曼德勒海灣的歌舞女郎和鸚鵡合影留念,希望能得到一張。我花了一段時間才把籌碼分成幾百個,然後玩了二十一點,最後贏了25,000美元,給了荷官500美元小費。有人告訴我,錦標賽大贏家慷慨地給荷官小費是禮儀,否則在實際遊戲中荷官是不會得到小費的。

這是我在錦標賽中第一次獲勝,當然非常開心。我要向曼德勒海灣賭場酒店致以誠摯的謝意,感謝他們舉辦了這場精彩又成功的錦標賽。

我們工人們之間發生了分歧。街上一家酒吧每天推出一種「搖骰子」遊戲,要求玩家一次擲五個骰子,並且五個骰子的點數必須相同,就像玩快艇骰子一樣。酒吧提供三次機會,但三次都必須全部拾起。所以問題是,一次擲骰子成功和三次擲骰子成功的可能性分別是多少?謝謝!如果您之前已經回答過這個問題,很抱歉我找不到了。再次感謝——丹和來自森林湖楓葉島的同事們

一次擲出五條的機率是 6*(1/6) 5 = 1/1,296。這是因為五個有六種不同的形式(一到六),而每次擲出該數字的機率是 (1/6)。擲不出五條的機率是 1-(1/1,296)=1,295/1,296。三次擲不出三條的機率是 (1,295/1,296) 3 =99.77%。因此,三次擲出至少一張五條的機率是 100%-99.77% = 0.23%。

網站最新動態

B3W 軟體警告一家使用 B3W 賭場的賭場視訊撲克遊戲正在接受調查。我對遊艇賭場一款尚未命名的電玩撲克遊戲進行了一些統計測試。結果令我擔憂。在與客服溝通後,他們第二天告知我,他們非常擔心,並將很快完成報告。他們隨後表示,他們正在認真對待此事,但調查仍在進行中。目前,在遊艇賭場/B3W 有機會反駁我的調查結果之前,我不會提出任何正式指控。讀者可能希望推遲在任何使用 B3W 軟體的賭場玩視訊撲克,直到上述報告完成。

下次見,請設定高期望。

來自邁克爾·布魯傑......

網上賭博違法嗎?

美國國會最近通過了一項反線上賭博法案。這對玩家來說意味著什麼?影響不大。該法案並未將線上賭博定為違法,而是禁止銀行處理線上遊戲交易(表面上也禁止遊戲業者透過美國銀行收款)。但玩家本身不應該擔心會與聯邦政府發生任何衝突。現在,如果美國玩家居住在少數幾個有反線上賭博條款的州之一,他們可能會違反其所在州的賭博法律。但即使在這項新法案通過之前,情況就已經如此了。總之,它對玩家的主要影響是,你可能無法再在你最喜歡的網站上玩遊戲,因為許多網站已經停止接受美國玩家。

許多業者(賭場、撲克室、體育博彩)對法案的反應是拒絕再接受美國玩家。這在我們看來有點奇怪,因為該法案並沒有規定他們接受美國玩家是違法的。如果玩家在位於海外的 Neteller 存款,這並不違反聯邦法律。然而,許多業者還是放棄了這項法案。有趣的是,退出美國市場的都是一些規模最大的博彩公司,而且它們都是上市公司,股東們都心存顧慮。而私營公司總體上仍在接受美國玩家。 (沒錯,Bodog 仍然樂意接受你的投注。)

這對像巫師(Wizard)這樣刊登賭博廣告的出版商意味著什麼?我們認為這不會對我們造成太大影響。我們仔細研究了相關立法,並諮詢了多位律師,法律中似乎沒有任何條款禁止我們刊登廣告。聯邦政府極有可能指控我們透過協助和教唆犯罪而成為犯罪的共犯,但這似乎相當可疑。我們預計會先收到一封警告信,就像司法部在2003年發給一些大型出版商的警告信一樣。如果我們收到警告信,我們會撤下廣告,至少在我們可能像賭場城那樣起訴政府之前會這樣做。 (賭場城撤訴了,但先前法院裁定,僅僅刊登廣告並不構成協助和教唆犯罪,這是我們所依賴的先例之一。)我們認為刊登廣告並不違法,但如果聯邦政府要求我們停止,那麼我們必須至少暫時停止。現任政府對法治的漠視令人恐懼,因此,如果聯邦政府說我們違法,即使我們沒有違法,我們也無能為力,除非我們想嘗試賭場城式的訴訟。

我們應該注意到,其他發行商的感受有所不同。我們的朋友Casinomeister會在有美國訪客造訪時自動移除網站上的廣告。而且 Casinomeister 甚至不在美國。哇!我們當然不會批評 Casinomeister 的謹慎,尤其是考慮到不同的律師對相關法律的解釋各不相同。但如果你在美國,之前不喜歡 Casinomeister 上的動畫廣告,那麼現在就去看看吧!

順便說一句,我們顯然不是律師,所以如果你依賴這篇文章來代替法律諮詢,那就只能求助上帝了。建議你查閱你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法規,如果需要專業的法律建議,最好諮詢真正的律師。

欲了解有關在線賭博法律的更多信息,請參閱我的深入文章《投放在線賭博廣告合法嗎? 》

今天投票

今天是美國選舉日, Casinomeister 發送了一份簡報,列出了所有共同發起反網路賭博法案的美國眾議員,並指出其中許多人今天將競選連任。作為一項公共服務,我們重新印發了這份名單,只不過我們將兩份名單合併成一份,並且按州字母順序排列,而不是按姓名排列,這樣您就能更容易地找到您所在地區的立法者。也許我們比 Casinomeister 更愛你們。 (不是說他們不愛你們,只是我們更愛你們。)

我們絕不建議任何人僅根據某一議題做出投票決定,但我們認為,關注個人投票情況可以幫助你對候選人形成整體印象。我們並非認為網路賭博是當今美國面臨的最重要問題,但賭博是我們的業務,所以我們在此討論的是賭博。

反網路賭博法案的提案者:

參議員喬恩·凱爾(Jon Kyl)[亞利桑那州共和黨]
眾議員詹姆斯·利奇(共和黨-愛荷華州)
眾議員羅伯特·古德拉特(R-VA)

共同提案人:

眾議員羅伯特·阿德霍爾特(R-AL)
眾議員史賓塞·巴克斯(R-AL)
眾議員喬·邦納(R-AL)
眾議員羅伯特·克萊默(D-AL)
眾議員特里·埃弗里特(R-AL)
眾議員邁克爾·羅傑斯(R-AL)
眾議員羅伯特·貝裡(D-AR)
眾議員約翰·布茲曼(John Boozman)[R-AR]
眾議員特倫特·弗蘭克斯(R-AZ)
眾議員約翰·海沃斯(John Hayworth)[R-AZ]
眾議員約翰·沙德格(John Shadegg)[R-AZ]
眾議員丹尼斯·卡多薩(D-CA)
眾議員艾爾頓·加勒格利(R-CA)
眾議員沃爾特·赫格爾(Walter Herger)[R-CA]
眾議員鄧肯·亨特(R-CA)
眾議員傑瑞·劉易斯(R-CA)
眾議員丹尼爾·朗格倫(Daniel Lungren)[R-CA]
眾議員霍華德·麥基翁(R-CA)
眾議員威廉·托馬斯(R-CA)
眾議員喬爾·赫夫利(共和黨-科羅拉多州)
眾議員瑪麗蓮·馬斯格雷夫 [R-CO]
眾議員南希·約翰遜(R-CT)
眾議員克里斯托弗·謝伊斯(R-CT)
眾議員羅伯特·西蒙斯(R-CT)
眾議員安德·克倫肖(佛羅裡達州共和黨)
眾議員林肯·迪亞茲-巴拉特 [R-FL]
眾議員湯姆·菲尼(佛羅裡達州共和黨)
眾議員馬克·福利(佛羅裡達州共和黨)
眾議員里克·凱勒(R-FL)
眾議員傑夫·米勒(佛羅裡達州共和黨)
眾議員亞當普特南(佛羅裡達州共和黨)
眾議員黛比·沃瑟曼·舒爾茨 [佛羅裡達州民主黨]
眾議員戴維·韋爾登(David Weldon)[佛羅裡達州共和黨]

眾議員內森·迪爾(Nathan Deal)[喬治亞州共和黨]
眾議員約翰·金格雷(John Gingrey)[R-GA]
眾議員傑克·金斯頓(Jack Kingston)[R-GA]
眾議員約翰·林德(John Linder)[喬治亞州共和黨]
眾議員查爾斯·諾伍德(Charles Norwood)[R-GA]
眾議員戴維·斯科特(David Scott)[喬治亞州民主黨議員]
眾議員林恩·威斯特摩蘭(R-GA)
眾議員馬德琳·博爾達洛 [D-GU]
眾議員托馬斯·萊瑟姆(R-IA)
眾議員詹姆斯·納塞爾(共和黨-愛荷華州)
眾議員馬克·柯克(伊利諾伊州共和黨)
眾議員雷·拉胡德(伊利諾伊州共和黨)
眾議員約翰·希姆庫斯(John Shimkus)[伊利諾伊州共和黨]
眾議員丹伯頓(R-IN)
眾議員史蒂芬·拜爾(Stephen Buyer)[R-IN]
眾議員約翰·霍斯特特勒(R-IN)
眾議員邁克爾·索德雷爾(共和黨-印第安納州)
眾議員馬克·蘇德(Mark Souder)[R-IN]
眾議員麥克·彭斯(共和黨-印第安納州)
眾議員傑裡·莫蘭(R-KS)
眾議員托德·蒂亞爾特(Todd Tiahrt)[堪薩斯州共和黨]
眾議員本·錢德勒(D-KY)
眾議員羅恩·劉易斯(Ron Lewis)[肯塔基州共和黨]
眾議員羅德尼·亞歷山大(R-LA)
眾議員理查德·貝克(Richard Baker)[路易斯安那州共和黨]
眾議員查爾斯·布斯塔尼(Charles Boustany)[路易斯安那州共和黨]
眾議員鮑比·金達爾(Bobby Jindal)[路易斯安那州共和黨]
眾議員詹姆斯·麥克雷裡(路易斯安那州共和黨)
眾議員史蒂夫金(R-IA)
眾議員托德·阿金(Todd Akin)[密蘇裡州共和黨]
眾議員羅伊·布朗特(密蘇裡州共和黨)
眾議員羅斯科·巴特利特(Roscoe Bartlett)[馬裡蘭州共和黨]
眾議員韋恩·吉爾克里斯特(R-MD)
眾議員戴維坎普(共和黨-密西根州)
眾議員弗農·埃勒斯(密西根州共和黨)
眾議員彼得·胡克斯特拉(Peter Hoekstra)[R-MI]
眾議員 Thaddeus McCotter [R-MI]
眾議員邁克爾·羅傑斯(共和黨-密西根州)
眾議員約翰·施瓦茨(John Schwarz)[R-MI]
眾議員弗雷德里克·厄普頓 [R-MI]
眾議員吉爾伯特·古特克內希特(Gilbert Gutknecht)[明尼蘇達州共和黨]
眾議員馬克·肯尼迪(共和黨-明尼蘇達州)
眾議員科林·彼得森(Collin Peterson)[明尼蘇達州民主黨]
眾議員詹姆斯·拉姆斯塔德(James Ramstad)[明尼蘇達州共和黨]

眾議員托德·阿金(Todd Akin)[密蘇裡州共和黨]
眾議員喬·安·埃默森(密蘇裡州共和黨)
眾議員肯尼·赫爾肖夫(密蘇裡州共和黨)
眾議員羅傑·威克(R-MS)
眾議員丹尼斯·雷伯格(R-MT)
眾議員約翰·科布爾(共和黨-北卡羅來納州)
眾議員鮑勃·埃瑟里奇(Bob Etheridge)[北卡羅來納州民主黨]
眾議員維吉尼亞·福克斯(北卡羅來納州共和黨)
眾議員羅伯特·海耶斯(R-NC)
眾議員沃爾特瓊斯(R-NC)
眾議員麥克·麥金太爾(北卡羅來納州民主黨)
眾議員蘇·邁里克(Sue Myrick)[北卡羅來納州共和黨]
眾議員戴維·普萊斯(David Price)[北卡羅來納州民主黨]
眾議員查爾斯·泰勒(北卡羅來納州共和黨)
眾議員傑弗裡·福滕伯里 [R-NE]
眾議員托馬斯·奧斯本(R-NE)
眾議員李·特里(R-NE)
眾議員查爾斯·巴斯(共和黨-新罕布什爾州)
眾議員羅德尼·弗里林海森(新澤西州共和黨)
眾議員希瑟·威爾遜(Heather Wilson)[R-NM]
眾議員舍伍德·博勒特(Sherwood Boehlert)[紐約州共和黨]
眾議員蘇凱利(Sue Kelly)[紐約州共和黨]
眾議員約翰·庫爾(紐約州共和黨)
眾議員托馬斯·雷諾茲(紐約州共和黨)
眾議員詹姆斯·沃爾什(紐約州共和黨)
眾議員史蒂文·夏博特(Steven Chabot)[R-OH]
眾議員保羅·吉爾摩(Paul Gillmor)[R-OH]
眾議員戴維·霍布森(David Hobson)[R-OH]
眾議員拉爾夫·雷古拉(R-OH)
眾議員 Ernest Istook [R-OK]
眾議員弗蘭克·盧卡斯(Frank Lucas)[俄克拉荷馬州共和黨議員]
眾議員約翰·沙利文(John Sullivan)[俄克拉荷馬州共和黨]
眾議員彼得·德法齊奧(Peter DeFazio)[俄勒岡州民主黨議員]
眾議員達琳·胡利(Darlene Hooley)[俄勒岡州民主黨]
眾議員格雷格·沃爾登(Greg Walden)[俄勒岡州共和黨]
眾議員查爾斯·登特(賓夕法尼亞州共和黨)
眾議員梅麗莎·哈特(賓夕法尼亞州共和黨)
眾議員約翰·彼得森(賓夕法尼亞州共和黨)
眾議員約瑟夫·皮茨(賓夕法尼亞州共和黨)
眾議員威廉·舒斯特(賓州共和黨)
眾議員路易斯·福圖尼奧 [? -PR]

眾議員詹姆斯·巴雷特(南卡羅來納州共和黨)
眾議員亨利·布朗(南卡羅來納州共和黨)
眾議員艾迪生·威爾遜(Addison Wilson)[南卡羅來納州共和黨]
眾議員鮑勃·英格利斯(南卡羅來納州共和黨)
眾議員林肯戴維斯(Lincoln Davis)[田納西州民主黨]
眾議員約翰鄧肯(John Duncan)[R-TN]
眾議員威廉·詹金斯(R-TN)
眾議員凱文·布雷迪(R-TX)
眾議員邁克爾·伯吉斯(共和黨-德克薩斯州)
眾議員邁克爾·康納威(共和黨-德克薩斯州)
眾議員約翰·卡爾伯森(共和黨-德克薩斯州)
眾議員托馬斯·迪萊(Thomas DeLay)[R-TX]
眾議員托馬斯·愛德華茲(Thomas Edwards)[德克薩斯州民主黨]
眾議員路易斯·戈默特(Louis Gohmert)[德克薩斯州共和黨議員]
眾議員凱·格蘭傑(共和黨-德克薩斯州)
眾議員雷蒙德·格林(D-TX)
眾議員拉爾夫·霍爾(R-TX)
眾議員肯尼·馬錢特(Kenny Marchant)[德克薩斯州共和黨議員]
眾議員邁克爾·麥考爾(共和黨-德克薩斯州)
眾議員蘭迪·諾伊格鮑爾(Randy Neugebauer)[德克薩斯州共和黨]
眾議員泰德·波(Ted Poe)[德克薩斯州共和黨議員]
眾議員彼得·塞申斯(Peter Sessions)[R-TX]
眾議員拉馬爾史密斯(R-TX)
眾議員威廉·索恩伯里(共和黨-德克薩斯州)
眾議員弗雷德里克·鮑徹(弗吉尼亞州民主黨議員)
眾議員埃里克·坎托(Eric Cantor)[弗吉尼亞州共和黨議員]
眾議員喬·安·戴維斯(弗吉尼亞州共和黨)
眾議員托馬斯·戴維斯(弗吉尼亞州共和黨議員)
眾議員 Thelma Drake [R-VA]
眾議員詹姆斯·福布斯(弗吉尼亞州共和黨議員)
眾議員維吉爾·古德(Virgil Goode)[弗吉尼亞州共和黨議員]
眾議員詹姆斯·莫蘭(弗吉尼亞州民主黨議員)
眾議員弗蘭克·沃爾夫(弗吉尼亞州共和黨議員)
眾議員托馬斯·佩特里(R-WI)
眾議員雪萊·卡皮托(Shelley Capito)[西維吉尼亞州共和黨議員]
眾議員芭芭拉‧庫賓 [R-WY]

HR4411HR4477的來源

如何避免贏得「機率奇才」抽獎

有時候我們沒辦法免費贈送東西。上個月我嘗試贈送免費書籍時就遇到了這種情況。

來自:邁克爾·布魯傑
致:[巫師新聞訂閱者]

恭喜,作為《巫師新聞》的訂閱者,您贏得了我們每月一次的隨機抽獎,獎品是巫師的書籍《賭博102》。請將您的郵寄地址寄至:

book@WizardOfOdds.com

……我們會把您的書寄給您。

請不要回覆我,因為我的帳戶不接受來自 AOL 地址的郵件。

再次恭喜,

—MBJ—
機率法師的助手


來自: [巫師新聞訂閱者]
致:麥可布魯傑

我覺得,被派到另一個網站提供地址以贏得“免費書籍”,卻無法在該網站上找到提供地址的地方,這和 Wizards 文章中關於自己被騙的內容一樣,都是巨大的騙局!


我原來的訊息是不是有些不清楚?我不知道該如何表達得更清楚。

總之,本月巫師之書《賭博102》的幸運贏家是5487號訂戶MadScribe。讓我們看看他(她)是否真的領取了這本書,或者抱怨自己中獎了。順便說一句,我們最近迎來了一個特殊的里程碑:這份時事通訊的訂閱者已經超過1萬了。我想,這比《紐約時報》的訂戶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