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罰單 - 第一部分
我自認為是個安全且有禮貌的司機,所以本月初收到一張超速罰單時,我感到很驚訝。在這起事件發生前的25年駕駛生涯中,我僅有的違規紀錄如下:
- 加州聖塔芭芭拉(約 1986 年):超速並闖紅燈,但只被記過一次。
- 加州拉米拉達(約 1991 年):闖過停車標誌。
- 華盛頓州奧卡斯島(約 2004 年):超速行駛。
12月3日下午4點,我正沿著拉斯維加斯西側的華拉派大道(Hualapai Blvd.)向南行駛。當時我並不知道,火烈鳥大道(Flamingo Blvd.)北側的限速是45英里/小時,而南側只有35英里/小時。在我看來,這種差異毫無道理,45英里/小時似乎對兩邊都合適。如果非要說的話,南側的限速應該會更高一些,因為那裡的商家較少,因此車輛變換車道和轉彎的次數也較少。
我有點遲到了,所以我趕著去火烈鳥路口(Flamingo)的紅綠燈。剛過火烈鳥路口不久,在一家小型購物中心裡,出現了一個騎摩托車的警察。他打開了警燈,然後把我攔了下來。這可是個乾淨俐落的抓捕行動;我覺得自己正中他的圈套。
於是,他走過來說:「我攔下你是因為你在限速35英里的區域開到了50英里。」我從別人的經驗中知道,拉斯維加斯的警察很不寬容,所以我不會找藉口,也不會試圖逃避。不值得承受這種屈辱。我決定接受懲罰。
他照例遞給他一些文件,大約五分鐘後就帶著文件回來了。我們第二次交流時,他問道:「你的正確地址是駕照上的地址還是汽車登記證上的地址?」簡單回顧一下,我六月在拉斯維加斯從一處房子搬到了另一處。七月份,我向車管所提交了相應的地址變更表,表明我和兩輛車一起搬家了。他們給我寄了新的駕照,但沒有新的登記證。於是,我告訴警官駕照上的地址是對的,並解釋我最近搬家了。
於是他稍微教訓了我一頓,說如果我不改正地址,我的2010年車牌就會轉到我的舊地址,車牌也會過期。當時我心想,可能是我沒把車管所的表格填好,所以就對他表示了寬容。接下來,他讓我簽了一張罰單,既包括超速罰單,也包括登記表上的地址錯誤。他說,如果我在30天內去車管所改正地址問題,就可以免除地址錯誤的罰款。
回家後,我聯絡了Ticket Whackers。拉斯維加斯到處都有類似Ticket Whackers這樣的法律服務機構,可以對抗交通罰單。我聽說他們會把罰單降到「違規停車」的級別,這樣罰款會少一些,而且不會在記錄上加分。至於他們是怎麼做到的,我至今仍不太清楚。我在我的“拉斯維加斯巫師”網站上詢問了這個問題,並得到了很多好評,但沒有直接聯繫到任何熟悉內華達州交通法庭的人。
Ticket Whackers 就這兩次違規向我收取了 80 美元。我認為這是服務費,而且我覺得無論他們怎麼解釋罰款金額,我都得照付。 Ticket Whackers 的接待員要我拿到更正後的車輛登記證後,就把更正後的車輛登記證傳真給她。於是,我又寄了一張地址變更表,還附了 5 美元的重新登記費給車管所。到了 12 月 24 日,我還是沒收到新的登記證。眼看 30 天的截止日期就要到了,我實在太著急了,於是冒著排隊和各種麻煩,去了西弗拉明戈的車管所,想去辦一張。
當我到達車管所時,一個穿著聖誕老人服裝、表情不太愉快的傢伙幫了我。我向他要一輛保時捷當聖誕禮物,但他似乎並不高興。另一個工作人員可能察覺到了現場一片寂靜,開玩笑說:「你不會想看登記費的。」聖誕老人建議讓主管給我開一封正式信,證明我的地址在7月份已經更改正確,但她當時正在午休。我的另一個選擇是(再次)支付5美元重新登記。隊伍看起來很短,所以我選擇先付錢再等。大約10分鐘後,我的號碼才被叫到。幫我辦登記的人(我猜他是“男性”,但我不確定)免費幫我列印了兩輛車的登記證。我問他,既然我在7月就成功更改了地址,為什麼還會因為地址錯誤而被開罰單。他回答說,警察沒有看正確的螢幕。我得補充一下,車管所的排隊時間還不錯,所以我大概20分鐘就完成了。當我到家時,郵件已經到了,當然,我一直在等待的登記也終於到了——自然而然。
在本文的第二部分,我將分享我與Ticket Whackers的經驗。我還計劃與一位當地律師見面,希望他能解釋一下這些法律服務的真相。如果我是法官,無論有沒有律師,只要沒有充分的理由,我都不會輕易減輕當事人的刑罰。我住在馬裡蘭州和加州的時候,從未聽說過有人在沒有正當辯護的情況下聘請律師來對抗罰單。希望我能查出真相。如果內華達州的律師能提供一些線索,請與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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