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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資訊自由法

經營本網站15年來,我一直孜孜不倦地倡導公開誠實的博彩。我堅信玩家有權了解任何面向大眾的遊戲規則。大多數遊戲都有明確的規則,賠率也是可以量化的。然而,對於老虎機,玩家幾乎無法知道自己辛苦賺來的錢究竟值多少錢。

內華達州有一項法律規定,任何新遊戲,無論是老虎機還是賭桌,都必須設定至少75%的回報率。換句話說,賭場贏錢比例不得超過賭注的25%。此外,博彩管理委員會(我以後簡稱為「博彩」)會公佈各地區賭場以面額劃分的實際贏利資料。例如,下表顯示了克拉克縣各賭場2012年的實際贏利數據。請記住,在博彩業,「老虎機」一詞涵蓋所有機器,包括轉軸遊戲機、視訊撲克遊戲機、視訊基諾遊戲機以及電子版賭桌遊戲。

克拉克縣老虎機贏獎 2012

面值賭場贏利(百分比)
0.01 美元10.77%
0.05 美元5.96%
0.25 美元5.74%
1.00 美元5.64%
5.00 美元5.51%
25.00 美元3.97%
100.00 美元4.73%
超級金幣12.89%
多面額5.32%
全部的6.58%

資料來源:內華達州博彩管理委員會, 2012 年 12 月博彩收入報告(PDF,請參閱第 6 頁)。

我堅信玩家有權獲得更多資訊。正是這種信念促使我花了三個月的時間調查拉斯維加斯每家賭場的老虎機,最終在2002年發表了我自己的調查報告《視頻老虎機回報率調查》,這份報告多年來一直由贏家公開宣傳。

我必須承認,這項調查已經過時了。偶爾有人會問我是否會重複做,但我沒有計劃。這需要幾個月的時間才能完成,而且我的努力不會帶來任何回報。然而,2011年,一個更簡單、更能獲得更多資訊的想法誕生了。

那年8月8日,我像往常一樣在市中心閒逛,尋找新的遊戲或其他可以寫的東西。拉斯維加斯俱樂部(Las Vegas Club)到處都是招牌,吸引了我的注意。招牌上寫著他們擁有「市中心最鬆的老虎機」。於是,我試圖證明這一說法,但我給拉斯維加斯俱樂部老虎機主管傑克·巴德(Jack Budde)打了電話,卻無人接聽。我把所有相關內容都寫在我的論壇上,標題是“拉斯維加斯俱樂部聲稱擁有市中心最鬆的老虎機”

在三次嘗試直接聯繫拉斯維加斯俱樂部未果後,我寫了一封投訴信給博彩公司。 2011年8月15日,一位我不記得名字的經紀人打電話給我,說拉斯維加斯俱樂部的說法屬實。他還補充說,他們的說法在去年3月也受到了質疑。我問他是怎麼知道的,他提到了一份電子表格,上面顯示了市中心賭場老虎機的實際收益。我索取這份電子表格的副本,他要我去問卡森城總部的某個人。然而,當我聯絡那個人時,她卻聲稱對此一無所知。

關於拉斯維加斯俱樂部,我對博彩監管委員會(GAB)的調查一無所知。不過,最終賭場用「最好」一詞覆蓋了所有標誌上的「最鬆」字樣。這安撫了我,也感謝博彩監管委員會的出色工作。不過,我還是想要那張電子表格。

接下來的一年裡,我和多位律師討論了這個問題。大多數人說我可以引用《資訊自由法》(FOIA),但這將是一場代價高昂的鬥爭,我很可能會輸。偶爾,我可以請一位好心的律師無償幫助我,以支持我為維護賭場的開放和誠信而不懈努力,但這次不行。

然而,在2012年末,我和我的眾多律師之一布蘭登·菲利普斯(Brandon Phillips)討論了這個問題。他似乎對我的訴求很有信心,很想接手這個案子。我們商定了一個友善的價格,然後我們兩個都開始了第一次接觸《資訊自由法》的經驗。

第一步就是向博彩公司索取我們想要的資訊——克拉克縣所有博彩總收入超過100萬美元的賭場,提供老虎機的回報率,並按面額和賭場進行細分。不出所料,我們被斷然拒絕了。

第二步是正式向法院聲請執行令狀(writ of mandamus )。通俗地說,就是向法院申請申請人認為依法有權獲得的資訊。以下是該請求的副本(PDF)。我們的基本論點是,我們所尋求的資訊並未受到博彩業的特別保護,因此,根據《資訊自由法》,我們有權獲得這些資訊。

應我們的請求,Gaming 提交了以下駁回動議(PDF - 4320K)。他們的論點是:(1) 我們沒有正確提交令狀;(2) 計算我所要求的金額需要收入信息,並且收入信息受到保護;(3) 雖然 Gaming 擁有計算我所要求金額所需的信息,但這些信息並不存在,他們沒有義務創建這些信息。

第三步是提交我們對駁回動議的反對意見(PDF - 8270K)。我們的論點是:(1) 我們並沒有要求提供關於博彩收入的具體信息,而且不可能根據我們所要求的信息推斷出收入信息;(2) 根據我在拉斯維加斯俱樂部的經驗,博彩部門確實有電子表格形式的信息;(3) 老虎機回報率是業內常用的指標,而非一些晦澀難懂的統計數據。

針對我們的反對意見,內華達州總檢察長辦公室的邁克爾·P·索姆普斯(Michael P. Somps)撰寫了一份駁回動議的反對意見回复(PDF - 2550K)。回覆中的基本論點與Gaming在駁回動議中提出的論點相同。

2013年3月18日,我終於在法官馬克‧登頓面前出庭受審。雙方顯然都做好了聽取意見的準備。我甚至穿上了西裝,自從七個月前在威尼斯人酒店的最後一天以來,我就沒穿過這套西裝。然而,法庭顯然對問題在於駁回請求還是審理案件本身感到困惑。因此,法官表示他駁回了駁回請求,但當時他還沒有準備好聽取辯論。顯然,為了熟悉案情,他要求雙方準備一份補充陳述,闡明各自的立場。

我認為雙方律師都只想快點結束那一天,避免更多的文書工作和準備。所以,我的律師在支持方的辯護狀(PDF - 18,900K)中幾乎重複了我們在執行令狀中的論點。 Gaming 的辯護狀(PDF - 5,400K)中也幾乎重複了他們的論點。

點擊圖片觀看影片。
終於,4月11日上午9點,我們終於在法庭上迎來了真正的審判。整個過程甚至被錄了下來,我花錢買了一份並上傳到了YouTube 。正如你所看到的,雙方的論點和我們幾個月來一直在爭論的一樣。然後,12分鐘後,就像你在最高法院看到的那樣,雙方沒有任何讓步,法官駁回了我的請求,除了我沒有履行舉證責任,證明內華達州的《公開信息法》在當前情況下適用於博彩業之外,沒有任何解釋。

所以,我與法律抗爭,法律贏了。這並不奇怪。在重要的日子到來之前,我和我的律師打了個賭:我用100美元贏5美元,賭結果會是這樣。如果法官至少能考慮一下案件的利弊就好了。我對法律體系的了解大部分來自瓦普納法官,他總是能很體面地解釋法律和判決背後的理由。我個人認為,還有更大的權力在起作用,結果早已註定。總之,我至少贏了5美元,抵消了我在這個案子上花費的大約3000美元,而且我覺得這個價格非常公道。

所以,在花了那麼多錢、開了那麼多會、打了那麼多電話、發了那麼多郵件之後,我還是輸了。儘管如此,我還是要感謝我的律師布蘭登·菲利普斯的辛勤工作和卓越的服務。如果您在拉斯維加斯需要律師,無論出於什麼原因,請透過abetterlegalpractice.com聯繫布蘭登。